The Beginning
近日,青岛突发本地疫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涉青岛人员入邹返邹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主动到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凡9月26日以来青岛入邹返邹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详细说明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社区(村居)和单位负责督促其到指定集中采样点(详见附表)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城区人员到市疫情防控集中服务点采样,各镇人员到所在辖区卫生院内采样点采样。
二、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佩戴口罩,独自驾车或骑车),按时到采样点采集标本,配合做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一旦出现阳性结果,疾控机构会第一时间联系您本人,请即时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做好自我防护,等待专业人员进行流调排查。
三、主动做好居家健康管理。标本采集后,请自觉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自抵达邹城的第2天开始计算),服从健康管理要求,不私自外出活动。
四、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与家人避免近距离接触,保护家人安全。
五、即日起,青岛新入邹返邹人员严格按照“2+1+7”,即2次核酸检测(可含1次3日内青岛检测核酸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监测的防控要求进行管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邹城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附:全市18处采样点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样地点 | 联系电话 |
1 | 邹城市疾控中心 | 疫情防控集中服务点(邹城市名泉路1380号) | 0537-5213698 |
2 | 峄山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185626 |
3 | 北宿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8905476150 |
4 | 唐村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8053712576 |
5 | 香城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5898655369 |
6 | 大束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5864149588 |
7 | 张庄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3791767080 |
8 | 城前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3563763498 |
9 | 尚河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13562735152 |
10 | 王村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758120 |
11 | 郭里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631120 |
12 | 石墙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611120 |
13 | 中心店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511126 |
14 | 太平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5450031 |
15 | 平阳寺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3267686 |
16 | 古路口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3264120 |
17 | 田黄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3235280 |
18 | 看庄镇卫生院 | 院内采样点 | 0537-3266457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