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入威离威管理服务严防疫情输入外溢风险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出我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市际边界管理服务站通行规定
(一) 入威返威车辆
1、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车辆入威的,经市际边界道路管理服务站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后,在管理服务站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即采即走)、扫码填报“入威返威人员自主申报系统”,由到达地接货方或相关业务对接方到市际边界道路管理服务站“点对点”接回货运车辆,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
2、到达地接货方或相关业务对接方要提前与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取得联系,提前到达车辆入威边界管理服务站等候。
3、到达地接货企业、批发市场经营单位等需持单位证明函(证明函需说明与所接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业务关系,承诺遵守本通告所要求的防疫措施)。接货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所在社区证明,证明能够纳入社区健康管控体系。上述单位和自然人向管理服务站值守人员递交证明材料后,由值守人员收存并登记查验后放行运输车辆。
(二)离威车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驾驶人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在测温正常的基础上通行。
二、后续管理服务措施
(一)外地车辆来威的。车辆到达目的地后,由接货方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期间原则上司乘人员不下车,不得与本地人员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全部作业完成后,由接货方引导至就近的市际边界道路管理服务站驶离。
(二)本地车辆返威后至再次执行运输任务前,司乘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由所属企业或业务对接方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本地车辆返威后不再运输的,车辆单独停放,司乘人员由所属企业或相关业务对接方联系司乘人员居住地村居(社区)“点对点”送回或由居住地村居(社区)接回,纳入社区统一健康管理。
三、有关事项
各市(区)指挥部在受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申请时,一并告知申请人本通告载明的市际边界道路管理服务站通行规定和后续管理服务措施。申请人要将上述规定告知来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提前安排好入威行程,告知违反规定的不利后果,同时及早开具相关证明做好接车准备。
省市疫情处置工作威海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