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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镇江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 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2.提取人身份证
3.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I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点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提取审核→提取审批→提取支付(一站式服务)。
TAG:原件 交行 住房公积金 镇江市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