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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申请登记类型的不同情况,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一般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证明不动产物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互换、赠与合同,分割、合并协议,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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