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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重要提醒 扬州卫健委最新发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6 13:00:13
The Beginning

  近日,甘肃、陕西、湖南、贵州以及内蒙古、宁夏等省、自治区通报发现多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向广大市民郑重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进展及风险等级划分,主动排查、报备是否有以下地区旅居史,并对照落实防控要求。

  1.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10月6日以来)

  2. 甘肃省兰州市(10月17日以来)、嘉峪关市、张掖市(10月6日以来)

  3. 陕西省西安市(10月6日以来)

  4. 宁夏自治区银川市(10月16日以来)、吴忠市(10月18日以来)

  5. 北京市丰台区(10月16日以来)

  6. 湖南省长沙市(10月17日以来)

  7. 贵州省遵义市(10月17日以来)

  8. 云南省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0月6日以来)

  有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告,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二、凡10月6日以来有上述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有该证明的健康码),抵扬后配合社区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扬后于24小时内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完成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的配合做好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来扬第3天)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在汽车站、码头等场所及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加强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扬返扬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有效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到居住地附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THE END

TAG:核酸  肺炎  的人  健康  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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