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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2-3年开展评选
政策支持
与我市人社、团市委等部门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并经评选排名前10的普通高校。
每2-3年进行评选一次,给予排名前10的普通高校荐才奖励,1-3名每家3万元,4-7名每家2万元,8-10名每家1万元。
申报材料
人社、团市委等部门按引才效果、合作关系、企业评价等环节对高校进行评选,并作为高校荐才奖励的发放依据;高校于每次评选结束后向市人社部门提交:《扬中市高校荐才工作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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