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开放信访接待中心的通知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恢复开放信访接待中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1年8月30日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中心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恢复提供现场律师咨询服务。
二、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安检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诉讼秩序,接受安检人员的疫情防控检查,配合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有14日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需提供采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3、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及时就医,不要进入本院区域。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以下在线途径可供选择:
1、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2、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
3、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
4、江苏微解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PC端登录,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查询调解进度等;
5、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四、疫情防控期间,您也可以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申诉信访等材料。邮寄地址为: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1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