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政策依据
2021年7月21日,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二、具体规定
1、凡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进行7天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尽量避免外出流动,必须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自7月21日起,凡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含禄口机场经停史)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有该证明的健康码),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告,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必要的核查、登记、报告外,须第一时间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待居家健康监测至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有序流动。
3、自7月21日起,凡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含禄口机场经停史)人员,仍计划留镇超过72小时的,需在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间隔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