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大在句外来人员,各镇、街道、园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随着返岗复工潮的来临,大量外来人员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压力持续加大,为全面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居住人员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经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市外来人员全面实行居住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对象
在句容行政区划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但户籍登记地不在本市的外来人员,均需进行实名申报。
二、对我市外来人员的要求
1.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7日内,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领取健康码;已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缘由,拟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主动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居住证。
2.居住证的持有人享受在我市劳动、就业、居住等权利,进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相应的公共服务。
3.外来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所有人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用人单位等出具的证明)
三、对房屋出租人及用工单位的要求
应当在房屋出租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主动向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登记。
四、各单位职责要求
(一)公安局
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二)镇、街道、园区
结合防疫工作,在小区等出入口检查流动人员的居住证、健康码,凡发现无证人员要及时通知属地公安派出所予以核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