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疫情发生省份的其他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
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善后处置作为不可抗力情形,按《旅游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