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自发性聚餐活动报备工作明白纸
为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防止因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含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祭祖、生日、聚餐、民俗等各类活动,以下简称“聚集活动”)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报备工作。
一、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提倡举办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群众个人自行举办聚集活动,原则上须提前3日向属地村(居)委会和单位同时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由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备。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单位须明确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管控等相关规定的,上报属地防疫办处理。同时聚集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也须提前3日向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活动报备。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聚集活动举办人以及宾馆、酒店、餐饮、殡葬等聚集活动承接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防疫经理负责制”,对参加人员如实登记,严格落实戴口單、量体温、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准备。
四、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承办聚集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承办聚集活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