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国内陕西、浙江等多地报告本土病例,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12月11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12月6日(含)以来途经江苏无锡市宜兴市,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12月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含江干区)、拱墅区(含下城区),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雄安新区人员,要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外省旅游、出差返回雄安新区人员,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
三、“两节”假期临近,请广大居民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非必要不出雄安新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公众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携手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四、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凡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雄安新区防疫办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