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申报指南
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政策支撑体系,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宜发〔2016〕27号)等有关规定,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原宜昌市卫生计生委)、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宜昌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发放暂行办法》。对宜昌市居民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和合法再生育一个子女,且在本市范围内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该办法规定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申请要求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及子女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及子女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入园子女为本社区户籍;
2、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合法生育第二个和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
3、在宜昌市范围内教育部门备案的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
申请地址
申请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政策的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入园的孩子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开具《证明单》。每名幼儿的保教费补助发放资格只需首次入园申报审核认定一次。
申请办理《证明单》所需材料
(一)宜昌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幼儿免冠照片 1 张;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标准
宜昌市城区(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宜昌高新区)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其它”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
截止时间
社区收审批表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申请流程
家长带齐资料到社区进行资格初审并填表——家长带填好的表去就读幼儿园盖章后交到社区——社区收齐后与花名册一起交街办卫健办,资料按要求订好——街办将表上报区卫健局办好证明单后返给社区,社区再给家长——家长将证明单交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