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邵阳县新增27例阳性人员。其中,2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陈某某,女;病例2:戴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邓某某,男 ;感染者2:易某某,女;感染者3:谢某某,女;感染者4:吕某某,女;感染者5:唐某某,女;感染者6:罗某某,女;感染者7:王某某,女;感染者8:张某某,女;感染者9:杨某,男;感染者10:姜某某,女;感染者11:蔡某,女;感染者12:简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田某某,男;感染者14:刘某某1,女;感染者15:刘某某2,女;感染者16:伍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龙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陈某某,女;感染者19:吴某某,男;感染者20:吕某某,女;感染者21:周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2:尹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3:肖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梅子院,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4:蒋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向阳村6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5:黄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27组(原白马片7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3、主要活动轨迹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沙坪社区(沿河街,农市路,沿河路,新民路,原邵阳县第一中学家属楼,农贸市场)。
石湾社区(邵新街民政服务大楼,邵新街22号,供销大厦家属楼,滨江大厦附近,老交通局,台北大厦)。
峡山社区:芙夷警苑、大木山农贸市场、夫夷新城6栋、13栋。
凤凰社区(凤凰街、杨栗坳路)。
双合社区(宝峰街)。
桂竹山社区(塘万宝108号)。
红石社区(天使宝贝幼儿园)
楠木村(楠木林场小区)。
梅子院村(梅子院)。
向阳村(2组、6组)
黄荆乡(青山村27组)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