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出台新规:
学校不得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
为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家长负担,潍坊高新区出台了《学生作业规范“十要十不”》,规定不得让家长或变相由家长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
“十要十不”明确规定:
一要合理设置作业量,不得超量或减量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初中政史地生学科周一至周五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二要精选作业内容,如有需要由学校打印,不得选择整张试卷或整本教辅资料作为作业,不得让家长或变相由家长打印作业。
三要明确分类作业的目的,日作业关注针对性,周作业关注综合性,不得布置无目的的作业。
四要设计面向全体学生的巩固性作业,也要设计具有选择性的拓展、补弱等类型的个性化作业,不得一刀切布置作业。
五要对作业过程、书写等有规范要求,并针对要求进行具体、有效的作业批改与指导,不得只重“量”,忽视“质”,不得只布置,不批改,或者进行应付性批改。
六要对作业进行分类批改,既包括全批全改作业,也包括选择性批改作业。选择性批改作业要在一定时段内覆盖全体学生,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不得出现只有学生自评或互评,或者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的现象。
七要对作业追踪整改,落实目标达成,不得有头无尾,造成无效作业。
八是综合实践类(包括手工类、手抄报、书法绘画类、研学报告类等)作业或者作品要以任务为驱动,以相关课程内容为单位,在学校学期课程规划或学科备课中进行统筹设计,不得出现随意化设计,增加学生负担。
九是综合实践类作业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作品要尽量在课堂内由老师指导完成,不能在课堂内完成的作品要利用在校的碎片化时间或者在下节课完成。周一到周五不得安排学生带回家中完成实践类作业,需要周末完成的,每周最多布置1项,时间不超过1小时,且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所学课程要求,不得让家长代替完成。
十是综合实践类作业要进行覆盖全体的过程性展评,被推荐参与区级或者市级比赛的作品要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得由家长或者他人代替完成。
为更好地抓好“十要十不”规范落实,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还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直接计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价,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学校和教师一票否优。教育分局还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8861093,欢迎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