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其中,巴南区1例、永川区1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江津区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巫山县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江津区4例、南岸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0例(秀山县2例、沙坪坝区1例、渝北区1例、巴南区1例、永川区1例、大足区1例、荣昌区1例、垫江县1例、云阳县1例),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7例(渝北区2例、秀山县2例、合川区1例、大足区1例、彭水县1例)。
重庆市10月20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津区
江津区确诊病例17,系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15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1,系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28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2,系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11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3,系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14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4,系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10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南岸区
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11,系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巴南区
巴南区确诊病例20,系巴南区10月13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4。10月2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四、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12,系永川区10月14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5。10月2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五、巫山县
巫山县确诊病例15,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2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