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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复工承诺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1 20:13:11
The Beginning

  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复工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小型餐饮单位,严格按照新冠疫情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和餐饮行业标准复工营业,承诺做到:

  一、承诺达到“六有”(有口罩、有健康卡、有测温、有扫码、有消毒、有通风)要求。

  备足备齐口罩、测温计和消毒水等防疫物资。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或者绿色电子版健康卡)上班,每天早晚测体温并做好记录。餐饮单位入口张贴“新泰通”二维码(可凭营业执照向驻地市场监管所申请办理),并严格要求进店顾客扫码登记。餐厅和后厨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并定期通风换气,不使用无窗或无通风设备的包间。每天两次开展好餐厅、厨房、电梯间等处环境消杀工作。

  二、承诺加强疫情期间日常经营管理。

  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督导进入经营场所人员落实“四必须”(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手消毒)要求。顾客进店时要扫描“新泰通”二维码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市疫情处置指挥部报告。除就餐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测体温、不扫码的拒绝进店。在入口处、收银台、点餐口、包间、大堂等处公示张贴“疫情期间分散聚餐”等提示语,注意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包间内顾客要做到隔位相坐。为避免交叉感染,选择安全的分餐自助等就餐形式。

  三、承诺按照小型餐饮单位行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牌,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公示;量化分级评定全部达到C级以上,并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每年查体一次。

  3、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4、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距离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5、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6、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不设置在厨房内。

  7、具备良好的供水设施,有自来水供应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其他水源。

  8、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留存进货票据。

  9、食品添加剂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公示使用情况。

  10、食品处理区和非食品处理区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11、制作、盛放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1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无毒、清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13、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14、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15、有餐饮具清洁、消毒、保洁的设施或者措施,或者有可靠方式提供安全、无毒、洁净的餐饮具。

  16、应设置专间或专区。专区(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配备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冷藏设施,设置操作人员洗手、消毒设施。专间(专区)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17、预包装食品销售:设置食品销售专区,清洁卫生,标识明确。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应当有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并按要求贮存。

  18、散装食品销售:对有温度要求的,应符合上款要求;配备安全、卫生、无毒的专用取放工具及容器。

  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7229222。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THE END

TAG:食品  设施  餐饮  清洁  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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