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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问题解答 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2 12:26:44
The Beginning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上线以来,为复工复学人员顺利通行提供了方便。3月4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发《关于加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强化人群分类健康管理,提高出行认证效率。

  主要改版升级内容有哪些呢?

  1.名称改变。根据通知要求,原《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更名为《山东健康通行卡》。

  2.发放范围改变。发放范围由复工复学人员扩大至所有有出行需求的人员。

  3.有效期改变。有效期由5天延长至14天,纸质卡与电子卡(码)具有同样效力。

  4.省内一卡通用。各地一律不得自行规定疫情期间的健康证明文书。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绿色码)的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一律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

  5.我申请了没有人签发怎么办?《通知》提出了解决方案:社区(村)必须明确至少一位签发人员进行线上注册,及时核签。线上申请办理的,社区(村)或单位应在工作时间6小时内完成审核签发,超时未签发且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次日18时前系统将自动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因延迟未审核导致的责任由出行人员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增加体检、备案等附设条件。

  6.外地入鲁人员也需要办理。省外(含境外)入鲁人员应在抵达山东省境内第一时间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自觉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隔离观察期间每日更新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14天)满后,可发放或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

  哪些人可以申请呢?

  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需要出行的(以下简称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人员: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

  5.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外地来鲁人员怎么申报?

  在健康通行卡申请中,点击“来鲁申报”,按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隔离期(14天)内要自觉进行隔离观察,每日填报“健康上报”更新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满后,将自动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

  电子健康通行卡还有什么用途?

  “电子健康通行卡”是基于国家居民电子健康卡形成的,是电子健康卡在疫情防护时期用于居民个人健康状况的特殊标识。那电子健康卡又是什么呢?电子健康卡是全国通用的医疗卫生服务卡,是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法定证件,为城乡居民办理的统一标准的就诊服务卡,由国家电子健康卡系统服务平台统一生成、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全国通用。

  因此电子健康通行卡实际上就是有颜色便于区别个人健康状况的电子健康卡,在疫情期间除了用于出行管理、健康状况外,还可以在已经部署电子健康卡识读设备的医院实现直接刷电子健康通行卡二维码实现“非接触式”就诊。也可在“健康山东服务号”点击医疗服务,选择“刷卡时出示”功能使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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