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1.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经营企业。
2.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二、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以上、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额度期限
小微企业享受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长累计享受不超过3次。
四、贴息标准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网上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小微企业法人身份证;
2.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场地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照片;
3.小微企业现有职工花名册,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4.当年新吸纳人员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首尾页,就业创业证信息;
5.企业全员用工备案台账,全员交保险台账;
6.经办机构需要的其它材料;
7.关于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需要按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招用人合同照片要与申请时录入的新员工数量相同。
*要求上传照片清晰、辨识度高。
六、网上申报流程
(一)登录网址:https://rsj.tangshan.gov.cn/cydk或手机进入网络平台进行申请,并按如实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影像材料。(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二)选择小微企业申请
(三)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如对协议内容无异议,选择“同意,下一步”;
(四)进行申请页面,录入所有必填项,设置查询密码并牢记
*选择审核机构时按照经营所在地选择社区(村)。
*录入新增员工人数后,系统自动弹出新增员工信息栏,就业证号自动显示,如不显示,则认定该员未进行失业登记。
(五)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 “下一步”
(六)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要求上传照片清晰、辨识度高。
(七)上传完毕后选择“完成”,选择“马上提交”申请信息会送达街道(乡镇)进行审核。
*须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携带原件到经营地所属街道(乡镇)进行确认。
*申请人的网上申请经各级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电话通知小微企业按银行规定办理贷款。
七、街道办事处审核机构咨询电话
大里:3796054
光明:2351676
文化路:2013130
机场路:2057867
缸窑:8731198
东新村:5900670
河北路:5900230
钓鱼台:5068415
乔屯:2848084
龙东:3289801
翔云道:3724383
果园:7212570
韩城:3159150
路北区创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738861
咨询地址:学院路与国安街交叉口(路北区人社局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