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城区医疗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期间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临时调整我市城区医疗服务有关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钢中心医院、新余矿业医院、新余银河医院、新余赣新医院为普通发热患者定点医院,为普通发热病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二、确定新余袁河医院、新余北湖医院为“红黄码”定点医院,专门为“红黄码”、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患者、肿瘤、血透及孕产妇等需要定期诊疗的患者提供服务,暂不接收普通患者。
三、需到普通发热患者定点医院和“红黄码”定点医院就医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所在隔离点或社区(村委),安排专人专车接送陪诊,“点对点”往返,全程闭环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分类到相关医院就医。
四、管控区内慢病患者的用药需求,由社区人员或家庭医生送药上门;非急症的常见病患者由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巡诊。
五、急危重症患者,请拨打120急救电话,按照有关要求转运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六、就诊人员和陪同人员一律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医院,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就诊。
七、原则上不跨市转诊转运患者,确因特殊原因必须市外就医的,向隔离点或社区(居委)报备,经当地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持有关疾病证明、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市就诊。
八、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理由拒绝、阻止患者就医;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理由拒诊、推诿患者。
本通告视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市内有关医院就诊预约电话
1.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269
2.新余市中医院:
门诊预约电话(8小时内):19907906651
急诊科电话:0790-6208623
发热门诊电话:19907906653
3.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151
4.新钢中心医院:0790-6292499
5.新余袁河医院:0790-2090920
6.新余矿业医院:0790-6957316
7.新余北湖医院:0790-6413535
8.新余银河医院:19907906805、0790-6666049
9.新余赣新医院:15907902222
10.新余安瑞尔妇产医院:0790-63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