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冠疫苗接种指南
一、接种对象
(一)3岁及以上人群;
(二)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
(三)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
二、登记入口: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小程序
三、疫苗接种点:
(一)接种单位都是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各地将及时公布辖区内的接种点、能够接种疫苗的单位,包括地点、服务时间。
(二)如果接种涉及集中的单位,会设立一些临时接种点,上门去服务。接种条件要严格规范。
(三)可以咨询所在的辖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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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种流程:
(一)先登记,再接种
1、扫描二维码进入“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小程序;
2、扫码进入小程序后点“+申领电子健康卡” →“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健康卡申领” →在新冠疫苗服务专区点击“接种信息登记” →“完善个人接种信息”
(二)接种前准备
1、携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在现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禁忌症核查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满足接种条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3、3-17岁人群接种时需家长全程陪同,并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监护人接种当天需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接种后
1、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2、接种当日,注射部位应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11)接种之后注意观察体征,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就近医院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3、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4、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5、回家后应注意观察健康状况,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6、接种后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7、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与其他疫苗接种,需间隔14天以上,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
五、接种禁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既往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或严重过敏反应者,属于接种禁忌,不能接种。
(二)慢性病人群(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等),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且该类人群经常前往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服药或住院治疗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暂缓接种;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
(三)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等)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且该类人群经常前往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在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灭活类新冠疫苗。
(四)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服药或住院治疗后,未得到有效控制者,暂缓接种;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
(五)妊娠期妇女暂缓接种,待分娩结束后,如既往无疫苗接种过敏史,建议抓紧接种。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如既往无疫苗接种过敏史,建议抓紧接种,接种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六)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即可。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七)如因特殊情况,个人不能确定自己或家人是否适宜接种时,请抓紧联系就近接种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专业医生进行健康状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