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特优人才(D类)认定标准:
1、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
2、齐鲁友谊奖获得者,省“外专双百计划”入选专家。
3、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首位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人),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主要负责人。
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和谐使者,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获奖者,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泰山文学奖获得者,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省“百人工程”人才,省金融高端人才、齐鲁金融之星,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公安英才,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省高端会计人才,省技术能手。
5、省特级教师。
6、省名老中医,省名中医药专家。
7、山东工艺美术大师,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及以上(前两位完成人)。
8、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9、近 5 年内担任过世界 500—10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以及担任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等),近 5 年内担任过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等)。
10、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信息来源: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潍建发〔202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