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持续推动威海汽车、家电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发展,按照山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四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通知》,经威海市政府同意,7月1日至7月31日,继续在全市开展乘用汽车、商用汽车、家电消费券活动。
汽车消费券
继续按照《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威海挂牌(所购置车辆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二手车除外,不含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其中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旧车报废和新车购买日期均须为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份汽车消费券的申请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家电消费券
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威海市促进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8号)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7月份活动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新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此2类商品发票时间自7月4日起算)。目前已提交的家电消费券申请(发票时间为6月1日-30日),正在加紧审核中,请各企业及申请人持续关注审核进度,如遇审核不通过情况,请根据提示在原申请记录上修改,修改时间截止7月15日,7月15日后将不再进行审核,进入发券流程。
7月1日-31日购买家电的,消费券申请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