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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疫情防控政策2号公告(拉萨市疫情防控政策2号公告内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6 2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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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2〕第2号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部分省市对其所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未划定等级。截至3月12日,全国共有14个高风险地区200个中风险地区,近14天有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划定风险区的省市有北京市、山西省、海南省、湖南省、青海省等25省(自治区、直辖市)90余个城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守护好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对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近期外防输入工作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暂缓进藏

  2、所有区外无本土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藏易通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来(返)拉前3天在“藏易通”小程序中报备,如实填写入藏报备信息,如无固定居所人员报备社区(街道)填写酒店、宾馆所在社区(街道),抵拉后在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由村(社区)或单位监督落实并查验。若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过期,落地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3、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一律实施“7+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集中隔离和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5、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州,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主动在第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执行。

  6.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带*)第一入藏地为拉萨的来(返)人员,均统一转运至我市定点分流酒店进行二次分流,由专业人员进行核查,分析研判具体管控措施。

  7、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的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第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其余时间严格居家)。在此期间,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藏易通”健康码自动调整为绿码。

  8、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州、盟,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执行7天社会监督管理,并在第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9、有境外旅居史来(返)人员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理,来拉须持解除隔离证明、7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最近一次为48小时)和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报告(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作要求)。

  10、区内的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转运、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

  12、进藏来(返)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藏易通入藏报备信息查验等各项措施。

  13、进藏来(返)拉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或其他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4、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15、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需经单位或社区同意,由单位或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中登记报备。

  16、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共同守护健康拉萨,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THE END

TAG:核酸  疫情  人员  报备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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