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主城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教育资源配置,适应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择优的用人选人机制。根据县直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配备现状和学校实际需要,决定面向我县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选调至县直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形式
公开选调与岗位定向交流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主城区以外的19个乡镇中小学在编教师。
三、选调科目及人数(共计100人)
1.中学教师80人,其中:语文14、数学14人、英语14人、物理7人、化学6人、生物6人、历史7人、道德与法治6人、地理6人;
2.小学20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音乐2人、体育3人。
四、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与选调学校所设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教五年以上,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无教育行政部门或以上部门党政纪处分,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掌握在45周岁以下。
3.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在小学任教的,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中学岗位。
五、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10月12日-10月18日)
发布选调公告,确定选调方案。
(二)组织报名(10月17日-10月19日)
由所在单位按照选调条件推荐参加选调人员,并填写《大名县教师选调推荐人员汇总表》,参加选调人员填写《选调报名登记表》。每个乡镇中心校、中学推荐不得少于3人。
(三)资格审查(10月20日)
成立由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联合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面试人选。
(四)组织考试(10月22日)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形式为面试测评,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满分80分,回答问题满分20分。
2.面试测评科目
中 学:现行八年级上册相应学科教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九年级上册)、生物、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
小 学:五年级上册全科。
3.测评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评委评分方式
聘请异地评委,设两个评委小组(初中组9人评委、小学组为7人评委),采取讲课(应聘人员按指定教材任意准备一节课)和回答问题(由评委组长提出问题,应聘人员作答)的面试方式,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对讲课和回答问题分别打分,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项分数之和为选调教师的面试测评总成绩。
中学按照分学科岗位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小学按照全科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统一排序。
5.加分方式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我县边远乡镇任教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同时给予边远乡镇教师在主城区学校学习提升机会,确保边远乡镇中小学教师能够有出路、稳得住、教的好。此次公开选调根据乡镇边远程度,按照由远到近原则给予面试加分政策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束馆镇、北峰镇、埝头乡、营镇乡、西付集乡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的教师面试总成绩另增加1.5分。在乡镇任教5年以上的,以5年为基数,每超1年面试总成绩再增加0.15分;
2.孙甘店镇、张集乡、红庙乡、杨桥镇等四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的教师面试总成绩另增加1分。在乡镇任教5年以上的,以5年为基数,每超1年面试总成绩再增加0.1分;
3.金滩镇、龙王庙镇、黄金堤镇、王村乡、沙圪塔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的教师面试总成绩另增加0.5分。在乡镇任教5年以上的,以5年为基数,每超1年面试总成绩再增加0.05分;
4.西未庄乡、大街镇、旧治乡、万堤镇、铺上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不加分。
(五)确定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择优确定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学历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获得奖励荣誉较多者。
(六)公示(10月24日-10月28日)
选调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流动手续(10月31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流动审批表,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教体、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教师流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凡参加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调。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选调政策、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股)
0310—6586379(中共大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0310-6571830(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举报电话:0310-6571835(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0310-6571872(县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