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三高保障房政策到期了吗?
到期了!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于2019年7月25日印发,有效期3年(2022年7月25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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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若干意见的通知》
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注:政策现已到期,如有最新政策小编会及时更新)
(一)每年初,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工信、科技、商务部门可根据企业发展和招商工作情况,向市住房部门提出保障性商品房配售需求。由市住房部门根据当年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实际情况,商市财政、资源规划等部门研究后,提出当年度各行业“三高”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分配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全市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的总体年度计划。
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为: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
(二)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根据“三高企业”的实际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房源配售安排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经与市住房局会商后,提出本行业“三高”企业的切块配售方案并予以实施切块分配。如房源需求总量较大,或者存在复杂情况的,应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商市住房局后提请市政府研究。
(三)“三高”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本企业骨干员工,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单身员工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分配名单经“三高”企业确认,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每年7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将汇总名单发函市住房保障中心,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由市住房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等情况。综合上述各部门复核情况,纳入保障性商品房单独批次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配售条件的,按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交房入住后的使用、退出、监督管理等事项按保障性商品房规定执行。
“三高”企业切块分配房源在1年内未能配售的,由市住房部门收回。
(四)市住房局在全市统一分配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划出一定比例,针对未纳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三高”企业,根据实际房源情况安排单独批次配售给骨干员工。具体受理审核流程参照本意见执行,在批次配售方案中明确。
(五)符合厦门市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厦门市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