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二郎街道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九肺炎指发〔2022〕72号
根据当前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二郎街道部分区域为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详见附图)
1.二郎街道创业大道111号、创业大道、创业大道103号高科创业园和红云路合围区域(从11月8日0时起)。
2.二郎街道渝高香洲(从11月8日0时起)。
3.二郎街道幸福九里B区(从11月8日0时起)。
4.二郎街道协信天骄城(从11月8日0时起)。
5.二郎街道彩虹路、科城路、石杨路和石杨路266号春风与湖合围区域(从11月8日0时起)。
6.二郎街道华宇大厦(从11月8日0时起)。
7.二郎街道九杨兴村8号(从11月8日0时起)。
临时管控区示意图
二、防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7.之前二郎街道相关临时管控区域均以本通告为准。
未尽事宜,以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