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调整高新区疫情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14个)
白市驿镇(3个):天盈4幢3单元(从11月10日8时起算)、荷花池小区一期5幢3单元(从11月11日7时起算)、蓝天美地6栋2单元(从11月12日18时起算)。
走马镇(2个):灯塔村11社69号5幢1单元(从11月12日17时起算)、聂城路安置房18幢(从11月12日23时起算)。
含谷镇(6个):恒大香山华府南区12栋(从11月12日0时起算),全兴别墅59栋(从11月12日2时起算),佳和西郡2栋(从11月12日21时起算)、3栋(从11月11日8时起算)、6栋(从11月11日8时起算)、33栋(从11月11日0时起算)。
巴福镇(1个):时光澜庭南区4栋(从11月12日7时起算)。
西永街道(2个):西永路75号(从11月12日0时起算)、西永老水厂旁房屋(从11月12日8时起算)。
(二)防控要求
1.实行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2.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6.实施高风险区管控后,区域内每天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如果管控期间发现新增感染者,则须自发现新增感染者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5天的时间。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解除部分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6个)
金凤镇(3个):金凤苑A区6栋、B区2栋,金凤佳园A区4栋。
西永街道(2个):西园北街8号1号楼、2号楼。
虎溪街道(1个):大学城北路94号龙湖U城三组团11栋。
(二)防控要求
按照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坚决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有关要求执行。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