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入境进京隔离政策
•入境人员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政策来源:2022.11.12北京疾控《北京调整密接等人员隔离期限》】
集中隔离人员注意事项:
1.原则上集中隔离人员应单独房间居住。需要陪护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2.所有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集中隔离人员接触。集中隔离人员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3.在取餐、核酸采样等开门环节需先关闭窗户,规范佩戴N95/K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
4.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办理入住、外出就医、解除隔离等情况时,应佩戴N95/K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做好手卫生,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5.集中隔离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6.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
7.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8.集中隔离人员应服从隔离点安全、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取餐、开窗通风等管理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9.集中隔离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嗅(味)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10.集中隔离人员每次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置于房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