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一、入(返)玉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或所在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有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及有红河州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有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四)其他省份和涉疫重点省份其他地区,以及省内其他边境县(市、区)入(返)玉人员继续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在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货车司乘人员继续执行入玉后“落地检”,在玉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闭环管理。
二、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四、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如确需出行,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每个人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玉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之前发布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