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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返乡防疫政策 宁夏返乡防疫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9 1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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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更新于2022.11.19】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为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返)永人员抵达我县前要通过“来泉登记”(支付宝、闽政通或泉服务平台可进入)或“永易行”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

  二、入(返)永人员应在抵达我县时严格落实“落地检”,实施“扫码验码”“单人单管”“即采即走”。未按要求在抵达我县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将对其“健康码”赋黄码。

  三、入(返)永人员应在抵达我县后尽快(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完成“三天三检”。开展7天自主健康监测,不聚餐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四、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入(返)永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THE END

TAG:人员  我县  永春县  疫情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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