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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系列杀人焚尸案犯人狱中患癌症去世,生前已申诉多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08 21:02:01
The Beginning

57岁的河南商丘系列杀人焚尸案在押犯人张学忠,未能等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申诉答复,于2022年12月3日在河南省第二监狱因癌症去世。

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商丘市梁园区接连发生三起杀人焚尸案,造成三人死亡。2006年11月26日,张学忠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2007年6月18日,商丘市检察院以张学忠犯抢劫罪、盗窃罪向商丘中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9日,商丘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学忠死刑、盗窃罪判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服判决的张学忠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诉,河南省高院2009年9月5日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裁定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中张学忠抢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张学忠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并撤销河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

2010年6月22日,河南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商丘中院重审。2011年11月26日,商丘中院再次以抢劫罪判处张学忠死刑。

张学忠再次上诉后,河南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8月,在狱中服刑的张学忠患癌后,其儿子张露明向监狱申请保外就医被拒,张露明到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信访。本文图片 受访者供图

第二次重审张学忠案的商丘中院2013年11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张学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张学忠再度上诉,被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

张学忠的儿子张露明12月4日告诉澎湃新闻,被判死缓后父亲被送往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其间,他们委托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对此案进行申诉。今年8月,监狱告知他们父亲疑患癌,经确诊,其父亲患晚期胰腺癌。他申请保外就医未获批准。

2020年代理张学忠申诉案件的李长青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此案抢劫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诸多疑点无法解释。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官曾在一次庭审的出庭意见书中表示,张学忠多次在夜间被询问,不能完全排除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

目前该案最高法还未对申诉作出答复。张露明说:“父亲虽然走了,但他生前多次要求家里为他伸冤,我们也会继续为他申诉。”


张学忠服刑的河南省第二监狱

三起杀人焚尸案

案卷材料显示,商丘三起系列杀人焚尸案,第一起发生在2005年5月3日晚,被害人是56岁的刘兴连。

刘兴连独居在梁园区沧州路上的市政管理处家属院,其丈夫因帮儿子看生意,平时很少回家。她退休后,在家附近开了家麻将馆,张学忠是其熟客之一。

2005年5月3日晚,刘兴连等8人在麻将馆坐了2桌打到5月4日零时许散场。当晚,张学忠因换了出租屋离刘兴连麻将馆较远,他并没去打麻将。

麻将散场后,刘兴连和另外3人去八方电器门口吃夜宵,而后两个牌友将她送到家门口。

5月4日凌晨3点钟,女邻居发现刘兴连家着火,就急忙唤醒其他邻居施救,十分钟后,消防赶到现场。火扑灭后,在场的人发现刘兴连死了。

警方调查发现,刘兴连背部、腹部、胸部连中数刀,基本判断她是被杀后遭人焚尸。

梁园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时任局长刘玉舟任组长。5月4日上午,梁园警方将嫌疑人丁某港抓获,他被指涉嫌杀害刘兴连。

生于1977年的丁某港,是商丘夏邑县人。警方怀疑丁某港,是因他之前给刘兴连看麻将馆时,偷过刘100多元现金,还偷过一部价值2800元的手机。

2005年9月22日,梁园公安分局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该起诉意见书显示:“2005年5月4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丁某港携带单刃木把尖刀,窜至商丘市沧州路2号刘兴连家中,在盗窃过程中将刘兴连惊醒,为防止身份暴露,用尖刀将刘兴连杀死后焚尸灭迹。”案子到检察院后,丁某港虽承认盗窃,但否认杀害刘兴连,他称有罪供述全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检方也认为证据不足,让警方重新补充侦查。

由于丁某港杀人证据不足,警方在2005年11月29日、2006年2月11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时,便将他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拿掉。

2006年4月17日,丁某港被梁园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盗窃罪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杀害刘兴连的凶手没找到,但杀人焚尸案仍在梁园区继续发生。2006年9月4日16时许,梁园区青年路统建楼4单元2楼发生火灾,67岁的住户黄彩霞死亡,其身上有多处刀伤,嫌犯将其遗体抬到床上盖上衣物焚尸。

2个月后的2006年11月7日19时许,梁园区建设办事处袁庄再度发生杀人焚尸案,63岁的卢继臣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而后遭人焚尸。

系列杀人焚尸案嫌疑人

案卷材料显示,生于1965年的安徽宿州市萧县人张学忠卷入系列杀人焚尸案,和其偷盗卢继臣有关。裁判文书显示,张学忠曾因盗窃罪在1998年被安徽萧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

澎湃新闻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张学忠到商丘后,在2003年、2006年又多次盗窃,其中有现金、手机、自行车、三轮车等。

张学忠偷盗卢继臣发生在2006年11月7日晚,那天,张学忠去找熟人卢继臣喝酒,到了晚上11点多,卢继臣因醉酒躺下先睡。张学忠准备关灯回家时,发现卢继臣的钱包里有几百元现金。于是,张学忠把钱装到了自己口袋里,临走时还骑走了卢继臣的三轮车,并拿走了他的小铁锤、电池等物品。

卢继臣的命案发生,让张学忠感到恐慌。他曾说,不管杀没杀人,他至少是命案前接触过卢继臣并且偷了东西。

后来,警察找到张学忠问其是否认识卢继臣,张学忠讲述了两人的交往过程。

后来有一天出租屋房东告诉张学忠,有刑警队的人来找过他。第二天,张学忠自己去了刑警队。


上周病重后,张学忠通过视频交代儿子要照顾好家里、照顾好妈妈

警察问他“你来干啥?”

张学忠说“不是你们找我吗?”

后来,警察又让张学忠带着去找人,并通知他继续去刑警队。这次,他再也没能走出刑警队,并成为系列杀人焚尸案的嫌疑人。

警方随即对张学忠进行监视居住,地点是梁园区人民路272号的一家熟食店。警方对张学忠的前11次讯问地点,除了这家熟食店,还有刑警大队,且多是夜间进行。

张学忠称,自从那时候起,他开始遭遇刑讯逼供并作了有罪供述。2006年11月26日,张学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

张学忠在后来的庭审中表示,他之所以作有罪供述,一是被打得受不了;二是有人承诺,只要认罪的话,不仅给妻子安排工作,还给他买套房,再给5万元,并供其3个子女上大学。

张学忠在上诉状中写道,自己已经这样了,只希望能给家里带来些好处,便承认杀害了卢继臣。

依据张学忠的说法,对于刘兴连和黄彩霞案,是因为“承认一起是死,多认了还是死”。所以,他将在麻将场听到的凶案传言,安到了自己头上。

案卷材料显示,因为黄彩霞的丈夫平时也爱打麻将,两人多次在一起打麻将。由于黄彩霞经常坐在丈夫后面看打牌,张学忠也算认识黄彩霞,但双方没什么交情。警方从张学忠那里搜到了3名死者家的物品。张学忠称,刘兴连和卢继臣的东西是他盗窃的,黄彩霞的则是被人栽赃陷害。


2013年12月,河南省高院维持张学忠死缓判决


商丘中院第二次重审后,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张学忠死缓并限制减刑

张学忠说,2005年4月的一天,正在卖菜的他遇到刘兴连后,就想送给刘兴连些西红柿。他把西红柿送到刘家后,趁刘不注意,偷了她枕头下面一个长方形盒子,里面是玛瑙手镯和珍珠项链。

刘兴连并不知道被偷,她看到张学忠身上的衣服湿透后,将丈夫的一件T恤拿给他,并叮嘱他以后还回来。

对于黄彩霞的物品,张学忠有两种说法。其一是,他称在青年北路捡到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对黄手镯、一块手表和一个罗汉玉佛等物品,便将东西拿回了家。

其二,张学忠说他2006年9月10日偷了一辆自行车后,被梁园两名公安追上,警察罚他钱时,将一包用报纸裹好的东西放进他的布包里。他后来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副黄手镯和一块手表。

根据张学忠的有罪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赃物等,办案机关还原了三起杀人焚尸案的作案经过。

2007年1月15日,梁园警方将这个系列杀人焚尸案,移送到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张学忠涉嫌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盗窃。


最高法将案件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

在死刑复核期间,最高法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张学忠抢劫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张学忠死刑,将案件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

同年2月1日,梁园区检察院将案子报到商丘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8日,商丘市检察院以“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回警方。

在梁园警方补侦期间,刘玉舟2007年3月调到商丘市公安局担任打黑专案组负责人、副处级侦查员。

2007年4月1日,该案再次移送到商丘市检察院。4月29日,检方将张学忠案起诉到商丘市中院。

商丘市中院阅卷后认为,案子还存在侦破、证据等7个大问题,又将案子发回要求补侦。检方补侦后,案子再次移送到法院。

不过,检方此次的指控中,张学忠涉嫌的罪名由故意杀人、盗窃罪变为抢劫罪、盗窃罪。


河南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认定张学忠杀害刘兴连、黄彩霞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足

河南省高院2012年二审张学忠案时,河南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认定张学忠杀害刘兴连、黄彩霞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足,张学忠提出受到刑讯逼供、诱供的上诉理由不能完全排除。

两次死刑被撤销后被判死缓

2007年7月27日,张学忠案开庭。庭审时,张学忠对3起抢劫案进行否认,并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同年9月19日,商丘中院以张学忠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判决书称,张学忠多次持械入户杀人后抢劫财物,抢劫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

张学忠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09年9月5日,河南高院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将死刑复核报请到最高法。

2010年3月21日,最高法复核案件后认为,法院对张学忠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中,关于抢劫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并撤销河南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

就在最高法将张学忠案发回后不久,商丘赵作海冤案被曝光,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错案,并宣告赵作海无罪。

赵作海无罪两天后,办理张学忠案系列杀人焚尸案的梁园区公安分局局长刘玉舟被警方拘留。而后官方通报刘玉舟犯受贿、刑讯逼供罪等罪。

2010年6月22日,河南高院将张学忠案发回商丘中院重审。2011年11月26日,商丘中院再次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张学忠死刑。

不过,在这一次的审理中,张学忠涉及的3起抢劫案在判决书中变成2起,卢继臣一案被拿掉。

判决书载明:“指控张学忠抢劫并杀害卢继臣,缺乏认定卢继臣身份的相关证据,本院不予认定。”


第二次被判死刑后,张学忠再次上诉到河南省高院

河南省高院2012年二审张学忠案时,河南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认定张学忠杀害刘兴连、黄彩霞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足,张学忠提出受到刑讯逼供、诱供的上诉理由不能完全排除。

河南省高院二审时,河南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吴炅、杜习峰当庭发表《出庭检察员意见书》时表示,张学忠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认定张学忠抢劫杀害刘兴连、黄彩霞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张学忠提出受到刑讯逼供、诱供的上诉理由不能完全排除。

出庭检察员在对指控的两起抢劫杀人案的事实和证据分析时,认为刘兴连案中存在5方面疑点。

一是张学忠作案当夜11时许进入刘兴连家院内,但卷宗多份证言证明当夜打牌到12点钟才散场。张学忠供述看见刘兴连与两女一男吃水饺。但卷宗证言证明当时吃水饺的四人是两男两女。

其二,张学忠供述从刘兴连家西屋门离开现场时,将西屋的临街木门虚掩着。但参与救火的多名证人证言西屋的临街木门是关闭的,并且是被人跺开的。

第三,张学忠供述抢劫的首饰与被害人家人的证言有出入。张学忠供述抢劫一枚金戒指,被害人家人证明丢失两枚戒指(白金、黄金各一);张学忠供述抢劫一条白色珍珠项链,但被害人家人证明丢失的是一条黄金项链;张学忠供述抢劫一副红色玛瑙手镯,但被害人家属称丢失一个黄金手链。

同时张学忠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不一致;张学忠写给家人的信,没有提取笔录或没有情况说明,来源不清楚,是否系张学忠所写也不清楚。

黄彩霞命案中,张学忠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勘查笔录存在矛盾。首先张学忠供述将黑色雨伞遗留在作案现场,但证人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均显示在现场没有发现黑色雨伞。

其次,被害人的丈夫和女儿证明黄彩霞丢失一对黄金耳环,但张学忠供述中未提到抢劫的还有耳环。

最后,现场勘查笔录记载一本烧焦的书中夹的存折里有4张百元面额人民币,但张学忠供述杀害黄彩霞后从兜里翻出32元,张学忠抢劫32元钱而未抢劫400元不合常理。

最终,河南省高院二审后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商丘中院重审。

2013年11月4日,第二次重审张学忠案的商丘中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张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

不服判决的张学忠又一次提出上诉,但河南高院2013年12月14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后,张学忠被押解到位于新乡市的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未能等来最高法的申诉答复

张学忠到监狱服刑后,其家人向河南省高院申诉,2015年9月16日,河南省高院以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予以驳回。


在河南省高院作出维持死缓的终审裁定后,张学忠的家人向河南省高院申诉2015年遭驳回

后来,张学忠的家人委托刑辩律师李长青、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郑世保担任张学忠申诉案代理人,他们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提交申诉材料。

“我爸爸到死也没能等来最高法对他申诉的答复。”张露明说,入狱服刑后,父亲被改判为无期徒刑,但因为他拒不认罪,一直申诉,无期后就没能再获减刑。

张露明告诉澎湃新闻,今年8月初,监狱管教在电话中告诉他妈妈,其父亲得了胰腺癌。他随即赶到新乡市,因疫情原因没能会见上。监狱带他到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医生沟通,得知还需进行病理分析确诊。

经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确诊,张学忠的胰腺癌系肺癌转移形成,已是晚期,需化疗治疗。

“我们也进行了保外就医申请,但监狱方面未予批准。”张露明说,最终监狱同意让张学忠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个月做两次化疗。后来因为疫情严重,父亲就只能在监狱里治疗,具体治疗方案不是很清楚。

8月4日,张露明又到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信访,要求对患癌的张学忠保外就医。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后来电话回复称无法保外就医。


张学忠的儿子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摘抄的张学忠病情诊断书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显示,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无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罪犯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原所在单位或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填写《保证人资格审查表》,并告知保证人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由保证人签署《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

对于张学忠为何不能保外就医的问题,澎湃新闻12月4日晚致电其石姓管教,对方得知记者身份后直接挂断电话。澎湃新闻向其发送短信,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上周,监狱方再次致电张学忠家人“称其病情严重了”。张露明说,接到电话后,他要求见父亲最后一面并再次提出保外就医,但监狱方面12月2日答复不能保外就医,也无法会见。

12月2日晚赶到新乡的张露明,最终与监狱方达成折中方案。张露明拍一段视频给父亲,其父亲看过视频后由监狱方拍一段反馈给他。

“我在视频中告诉他,我来看他了,希望他保重身体,并问他还有什么心愿。”张露明说,父亲在视频中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他“要把家里照顾好,把妈妈照顾好,家里不要挂念他”。

“12月3日晚上10点多,管教再次联系我们,说我父亲不行了。”张露明说,目前,父亲的遗体被送到新乡市殡仪馆,监狱方通知他们尽快前往新乡对张学忠遗体进行火化。

张露明说,父亲之前和家里通电话时,多次告诉家人,要相信他没有杀人,并希望家里继续给他申诉伸冤。“在案证据也证明我的父亲杀人存疑,父亲虽然走了,但他生前多次要求家里为他伸冤,我们也会继续为他申诉。”

李长青告诉澎湃新闻,按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死亡并不影响其直系亲属为他申诉,通过反复阅卷、实地走访、会见张学忠本人,他认为张学忠一案抢劫罪部分不实。判决认定张学犯下抢劫罪的证据,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0年代理张学忠申诉案件后,过去几年,李长青和郑世保每隔三个月就会询问一次申诉进展情况。李长青说,截至目前,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尚未对张学忠申诉一案作出受理立案或驳回的答复,他们会继续为张学忠一案进行申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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