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规定,邯郸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市域内所有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家园,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市域更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身体力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居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尽已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邯郸。
二、争当先锋,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小视频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在全市形成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引领风尚,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
要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在节庆和婚丧嫁娶时间积极探索并践行新的形式,采用环保、低碳的方式进行庆祝或纪念活动,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活动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营造氛围又环保安全的效果。
四、勇担责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居民积极发挥主人翁精神,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邯郸全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做到带头防范劝阻,敢于监督举报,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市域的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城市环境,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