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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平阳昆阳镇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17 04:12:56
The Beginning

  关于昆阳镇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进一步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经过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县城昆阳镇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昆阳镇新京福线以东,临区街和长口路以南,飞鳌大道和昆鳌大道以西,平鳌路以北的区域。(区域情况见附件)

  二、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上述区域内,全年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每年1月1日零时至24时(元旦)、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春节)、农历正月十五零时至24时(元宵节)等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全年其余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加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相关人员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支持、共同遵守和参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凡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存在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禁燃禁放举报电话:110

  禁售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2日起施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THE END

TAG:烟花爆竹  区域  至正  通告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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