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港澳人员往来上海核酸规定
(更新时间:2023年2月3日)
2023年2月3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香港、澳门入境上海最新防疫措施如下,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
1、远端检测
▪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 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
▪ 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2、入境检疫
▪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 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发布、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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