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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五险一金会怎么样(不交五险一金会怎么样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21 18:07:37
The Beginning

我的大学同学小马入职一家新公司,没成想刚入职没多久就遇见了「大麻烦」!

这不,我俩刚一见面,就苦诉:“换个公司,薪资待遇我都不过分要求,但是让我气愤的是,老板居然说过了试用期才给我五险一金!”

我气不过,就去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就是想让相关部门警告一下公司,尽快给我缴纳。

谁成想老板不仅不害怕,还找我谈话说要辞退我,我就纳了闷了,明明我们站在合法的这一边,公司为啥比我还理直气壮的?

你是站在法理这一边,但是直接举报公司,不仅让老板感觉会引起「破窗效应」,让其他人争相模仿,而且老板也意识不到「问题错在哪里」!

高情商的员工」懂得老板的不同套路,见招拆招,不仅可以让老板「答应缴纳五险一金」,还有可能「得到老板赏识加官进爵」呢!

一、老板说:“ 不是公司不想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主要是人力成本太大了! ”

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成本到底有多大?

2018年2月1日晚,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在微头条发了一个帖子说:刚刚看了一下去年各种数字!为兄弟们缴纳了60亿社保和公积金,我们坚持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如果通过劳务外包或者少缴,一年至少可以多赚50亿人民币!

“京东,光五险一金一年就交60个亿!”

那我们普通企业呢?

我们通过一组数据来看,如果小马工资是税后到手10000块钱,公司需要支付的「人力成本」是多少?

北京市社保五险自己承担的比例约为10.2%,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12%,10000元其实是缴纳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及个税后到手的金额,公司实际支付你的人力成本最低为M元

M-M*(10.2%+5%) -【M*(1-10.2%-5%)-5000】*3%=10000元,可得M=17041.64元。

备注:(1)M*(10.2%+5%)是扣除个人三险一金的金额,因为「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2)【M*(1-10.2%-5%)-5000】*3%是个人所得税金额,减掉5000元,是因为目前我国个税是5000元起征点。到手10000元,税率正常是第一档的3%,所以直接取3%。

另外公司还要承担「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这部分比例约为28%+5%)。

即:17041.64*(28%+5%)=5623.74元,所以企业实际最终为你支付的人力成本为:17041.64+5623.74=22665.38元。

为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一个1万工资的员工就可以节约12665.38元,怪不得企业老板都不愿给员工交纳五险一金呢!

企业人力成本这么大,我们该怎么破?

高情商的员工」都是先打共鸣牌,再算违法账

企业人力成本大,我们做员工的确实也理解,但是我觉得公司碰见成本大的问题,我们更应该共同想办法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获得更大的收益,或者「优化组织结构」,把钱用到刀刃上,而不是通过违法途径,剥削员工的五险一金合法权益来补充公司资金,老板您说对不对?

再说了,合规缴纳固然花费大,「违法成本价更高」呀!

公司违法的人力成本M’=工资+补缴的五险一金费+滞纳金(1个月之内补缴没有滞纳金)+罚款(严重情况下会罚款)+2N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不足半年,违法解除按1个月补偿)。

备注:M=工资+补缴五险一金费用

即M’=22665.38+10000=32665.38元。

也就是说公司因为不交五险一金,并强行解除小马的「违法成本是32665.38元」,相当于比合法缴纳还多出至少10000元。

员工都算这么细啦,你要是老板,再不给缴纳五险一金你怕不怕?

二、 老板说:“ 不是公司不想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主要是法律允许试用期不交!”

01 社保空档期

小马你来看,社保法规定,公司只要在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30内为员工交上社保就不违法嘛,你15号入职,试用期一个月,下个月15号之前也不超过30日,再给你交上不就行了吗?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猛地一看,老板说的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实践中我们却发现只要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一天,碰巧在这一天不交纳社保导致的悲剧也都由公司承担后果!

所以,《社会保险法》说的是30日内只是一个让单位准备资料参加社保的「准备期」,这个准备时间最多不超过30天。如果单位条件允许可以当天建立劳动关系,当天就给员工缴纳社保,当天缴纳不了,也得尽量压缩「有劳动关系无社保的空档期」,以保证降低空档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

02 公积金准备期

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7条怎么解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实,本条的释义应为仅针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因为没有缴费基数参考值,所以从参加工作第2个月开始以第1个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而对于「参加过工作缴纳过公积金的员工」则遵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对于参加过工作缴纳过公积金的员工,也是要求公司在录用之日30日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才对

员工都懂这么多了,你要是老板,再不给缴纳五险一金你怕不怕?

三、老板说:“ 不是公司不想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是公司艰难期员工要与公司同舟共济才行!”

这个时候如果你说“可以的”,那就说明你中了老板的「感情牌圈套」,但是我们直接说“不可以”又会让老板觉得「这个员工不靠谱」,公司要真出点事,他肯定第一个跑路!

「高情商的员工」都这样回复老板

情景1:“领导,我知道公司最近经济效益不太好,要公司承担五险一金更是「雪上加霜」,但是我们家孩子正好今年要在XX区上小学,根据去年的规定双方父母都必须审核前正常缴纳12个月才行,孩子可是「祖国的花朵」,你忍心因为1个月社保中断耽误她上学吗?”

情景2:“老板,我知道在公司效益不好的时候要与公司同舟共济,患难与共,但是我们「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要正常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才行,我还有半年就够了,您忍心让自己的员工因为中断1个月社保,再重新积攒5年社保才能在北京买房吗?”

员工都这么说了,如果你是老板,再不给缴纳五险一金你是不是也于心不忍呢?

四、超老师小建议:

01 入职谈好五险一金;

就算大家都知道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违法,也知道维权的法律途径,但是一旦想到会为此丢掉工作,大多数人都选择做“沉默的羔羊”不愿意做「出头鸟」。

所以,与其入职后与其苦苦挣扎,不如入职前谈妥五险一金,合适就去,不合适就换一家来的痛快!

02 有备无患:遇事沉着冷静,依法应对;

平时多看劳动法及五险一金纠纷案例及法条,才能到用时有备无患,依法跟公司理论。真是突发状况,也要选择「临时抱佛脚」,提前找专家或者搜索相关知识,才能冷静处理,依法应对,切忌什么也不懂跟老板乱弹一通。

03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要摸清楚自己的情况(比如和公司存在的是「劳动关系」才符合法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强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如非全日制、兼职、派遣工等非劳动关系则并不强制)。不要跟公司谈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是自己不合法,「闹了笑话、赔了时间还丢了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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