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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徐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10 11:45:01
The Beginning

  徐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图源:徐州医保)

  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甲乙类药品和发生的甲乙类诊疗项目,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累计起付线,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其中,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累计起付线,不能享受统筹待遇。

  在A级、B级定点药店购买甲乙类药品,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累计起付线,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在C级定点药店购买甲乙类药品,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累计起付线,但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徐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图源:徐州医保)

  住院报销

  起付线:

  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管理办法。即:每次的住院费用先减去自费费用(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和先行自付部分(乙类),再减掉起付标准,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1)在职职工市内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2)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 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

  (3)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报销比例:

  在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

  支付限额:

  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医保  门诊  徐州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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