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注意: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拓展阅读:个税专项扣除
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2种)
TAG:专项 婴幼儿 税款 个人所得税 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