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市内应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签约管理,市外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市内签约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其中,由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或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医保基金报销55%。
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入同期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