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逢秋悲寂寥”出自唐朝诗人刘禹锡的《秋词二首·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这是一首仄起入韵,押平水韵“二萧”部的七绝,格律严谨。
《秋词二首》作于“永贞革新”失败后,刘禹锡被贬时期。其时诗人三十多岁,正值壮年,却因为改革失败从中央被一撸到底。刘禹锡被称作“诗豪”,除了文字侠气流溢之外,性格中倔强、坚持、永不言败的特点极为突出。在朗州十年,刘禹锡创作了大量寓言诗,表达了对当朝权贵的极大不满,又写了许多赋来表达自己不甘沉沦的雄心。
这样一位有顶层权力集团经历,因为“八司马事件”被下放朗州的青年官员,心性自然是高傲的,视世间蝇营狗苟为碌碌,文字表现除了豪放之外,更多的就是保持与世俗观点的相左——以证明个人思维的独立性,表达自己不同流合污的性格本质。
换句话说,就是个“杠精”。
但是刘禹锡的抬杠是负责任的,是以自己的前途、官声来作抵押的,并非无内涵抬杠。像第一次召回京都,在去看桃花的时候写下“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结果因此再次得罪权贵,又贬官十多年。
谁知道二十三年后再次起复,他死性不改,又跑到玄都观,写下“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句子里满满都是对当年整自己的人不服气,并有些终于熬死对手的得意。
刘禹锡的诗文其他方面贡献是远超这些性格外露作品的。毕竟如果只有这样一些特立独行,没有文学深基,难免流于肤浅、表面。
但是这些作品的确对构建刘禹锡这个完整的、有特色、异于常人的性格形象是有帮助的,从作品看性格,再从性格了解作品,就能水乳交融,理解透彻。
《秋词二首·其一》历来是被认为励志之作,用来鼓励后读者要换个角度看问题,打开心胸,发现困境中的美。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古以来一到秋天,文人士子们便开始悲伤寂寥,我却认为秋天远比春天更好。
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
要反对自古以来的写作意象习惯,让后人信服,需要有不同的切入角度——刘禹锡正是做到了这一点,才让人对他这首作品产生共情。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秋日晴空万里,一只仙鹤排开云层扶摇直上,便引发我的诗情飞上云霄。
首先用“我言”表明诗人态度,这是我的个人感受,我就是和自古以来的看法不同。然后用特殊的景色描写来说明为什么我这么认为。
晴空万里,秋高气爽,这同样是所有人的感受。悲秋固然是天气寒凉、万物凋零的大趋势,但是在季节转换中,同样有大家喜爱的天清气明的感受——这两者并不相悖,只不过用“悲秋”来抒发诗人心中块垒更加方便情感代入,才成为文人千年来常用手段。而快乐、愉悦的感受相对于悲伤、抑郁的情感,在打动人方面显得没有力度,所以往往被忽略了。
这是中国文学长久以来的一个侧重点——讲悲伤、悲哀、悲痛,用这些直击人心的力量来煽动读者的情感,加强读者的代入感,产生共鸣——我们称之为悲剧文学。
实际上快乐一样动人心,可中国文人常常故意忽略这一点,只做悲伤文字的输出。但是太多的厚重感难免让人压抑,所以当刘禹锡一笔荡开悲伤寂寥,写下清丽明快的秋景的时候,就打动了所有感觉相同的人,形成共鸣。
这才是这首诗能成为千古名作的背后情感因素和人文基础。
刘禹锡当时肯定没想这么多,他仅仅是自身真实感受的捕捉,同时发现了这种情况可以作为一种不同的观点发出来,表现出自身的与众不同,与流俗看法的不同流合污,通过作品完善其人格构成。
也就是说,仅从诗人本身水平来说,这首作品虽然好,但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这首作品之所以后来成为写秋色的名句,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角度不同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
到了今天,秋悲、秋喜在文学创作中不再有偏重,只以当时情境决定,不被文学固定意象裹挟,我们不能说没有刘禹锡的功劳。
为什么我们只学《秋词二首》中的其一,而忽略掉第二首呢?
因为刘禹锡的其二就有些失控。
秋词·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这是一首平起入韵,押平水韵“七阳”部的七绝。
其二的写作手法与其一是相反的(先写景,再议论),或者我们可以说这首其二是承接着其一的创作。
前两句写秋景,而且是顺着“排云鹤、上碧霄”往下写,首句写“山、水、霜”,这就从空中落了地,第二句写山林中的树木因为秋天有些深红、大片浅黄,从颜色和感觉两个方面继续写秋天给人的美好感受。
第三句总结这种感受,那就是“清入骨”,显然这种感觉是刘禹锡最爱的,也是天下文人、天下人都喜欢的,谁不喜欢凉爽的秋天,头脑清醒、文思敏捷呢?
第四句写这秋天的美好感觉啊,不像春色一样诱人发狂。
嗾(sǒu ),指使狗时发出的声音——这其中的贬义,就很明显了。
这一句就有些争议了。估计为什么其二没有得到其一的地位,正是因为这一句的问题。
其一提出的角度是新颖的,是能够得到大多数人认同的——那就是秋天有秋天的美,也能理解诗人对秋天的喜爱更胜于春天。
而其二依旧保持其一的角度,但是却犯了写文的一个重要问题,论证观点,不能依靠踩低对手表达自己。春色使人发狂,是老旧文人所不喜爱的春情勃发,这种观点就落后而古板了。
春天有春天的美,春天的情感流淌和秋天的冷静理智各有胜场,春色、春情以及男女之情可以说是天下诗文最基础的动力源泉。
我们可以说秋天美,我爱秋天胜过春天,也可以说不喜欢春天到处发情的样子——前半截能得到读者共情,所以是好诗,后半截得不到读者认同,所以被忽略。
从刘禹锡《秋词二首》两首作品的不同境遇,可以很明显看到诗人情感的偏激和一以贯之。这是他个人性格影响创作,在文字上失去了中正平和。其一观点新颖,成为千古名作,其二臧否过言,就失去了群众基础。
但是对诗人来说,他的两首作品是一气贯通的。刘禹锡的性格,估计是觉得第一首说得不过瘾,不通透,因而才有第二首的“春色嗾人狂”。为什么说他偏激,因为他用了“嗾”字,难道就不能用“使”字?
可以说他是受了民歌影响,难道常德(朗州)土话中习惯使用这个字?
总之,这首其二,肯定是因为最后一句为广大后来读者所抛弃的(相对于其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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