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江西省省直单位招聘成绩计算办法
一、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其他安排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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