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咨询电话
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出租,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群体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保障对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创业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申请条件
(一)实物配租
1.城镇居民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滨海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无年龄限制)
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2.新就业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3.外来务工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潍城区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
4.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奎文区暂无此保障类型)
(二)租赁补贴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低收入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
受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奎文区住建局保障科 | 6028779 | 奎文区虞河路2578号财金广场院内东头副楼103室 |
潍城区住建局保障科 | 8186267 | 潍城区政府服务中心4楼464房间 |
坊子区住建局保障科 | 7620723 | 坊子区凤中街491号(后院东副楼二楼) |
寒亭区住建局保障科 | 7251905 | 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1524室 |
高新区住建局房管科 | 8786833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
经济区住建局建设科 | 8085923 | 经济区行政审批大厅 |
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住房管理科 | 7030566 | 峡山区创新大厦707室 |
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住房综合科 | 8891029 | 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109室 |
滨海区建设交通局住房管理科 | 5605587 | 滨海区未来大厦1713室 |
安丘市房地产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 4189095 | 安丘市青云大街621号 |
寿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 5256255 | 寿光市建设大厦908室 |
昌邑市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 7195918 | 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高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 5608623 | 高密市市民之家2号楼319室 |
临朐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 3210596 | 临朐县兴隆东路创业大厦8层815室 |
青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 7101803 | 青州市北城大街567号 |
昌乐房产发展促进中心住房房管科 | 6270518 |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1813室 |
诸城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 | 6067219 | 诸城市和平街1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