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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新建和提升自行车、电动车专用道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2 19:36:57
The Beginning

  新建提升1500公里 自行车及电动车专用道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市重点区域内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1500公里,其中,新建755公里,提升745公里,全面提升佛山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环境。

  征求意见稿提到:

  到2021年底,完成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总体目标的40%,并建成8条示范路;

  到2022年6月底,基本完成总体目标;

  2022年下半年,进行查漏补缺,完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标识指引等配套设施。

  关于全市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明确——

  禅城区:全部区域

  南海区:桂城街道、狮山镇、大沥镇、西樵镇(桂城街道要重点、优先实施)

  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北滘镇、陈村镇

  三水区: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

  高明区:荷城街道(含西江新城)

  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具有独立路权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在核心区域内建设高品质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示范路,示范路需设置有物理隔离的独立路权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专用道可以结合人行道、机动车道、绿化景观、建筑退线空间等进行整体方案设计。

  针对现有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道路空间,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缩减机动车道宽度、清除路边停车位、腾挪绿化空间等措施,建设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建设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高架专用道。

  此外,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专用道单向不小于1.5米,双向不小于3.5米

  征求意见稿的附件《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工程技术要求》提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根据要求,新建类工程,是针对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现状道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灵活采取“减少车行道数量或压缩宽度、腾挪绿化空间或协调停车空间、建筑退线空间一体化设计”等措施,新建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工程,建议采用物理隔离方式。

  提升类工程,是针对已有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存在宽度不足(宽度不足1.5米)、铺装不良、隔离设施缺乏或者违规占道等现状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升现有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骑行体验的工程。

  征求意见中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82622550,82626257

  电子邮箱:lijingzhao@jtys.foshan.gov.cn

  信函寄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邮编:528000

  请在信函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THE END

TAG: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  征求意见  街道  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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