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统计局《2021年度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告》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市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额上限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2,39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376元。
二、调整时间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22年1月开始调整。请各缴存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向我中心网厅或辖区网点提交申请,积极落实基数调整申报工作,2022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3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