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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镇肺炎期间企业复工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3 15:58:22
The Beginning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与稳增长两手抓,多措并举帮扶企业恢复生产,结合我镇企业和政府工作力量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拟复工企业的备案审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三个制度”

  1. 名录制。企业复工必须上报复工员工名录,名录内容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近期活动轨迹、住址、电话等;

  2. 承诺制。企业对提供的名录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做出承诺,未承诺不受理备案;

  3. 备案制。企业复工需按要求进行备案并经镇指挥部批准,备案未获批准的企业不能复工。

  二、实行分类分时段有序复工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重点审批以下企业复工:“五类企业”(即: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企业、2019年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少数特殊需要复工的企业。

  第二阶段:重点审批2019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复工,时间待定。

  第三阶段:审批其他企业(含商铺、小企业等)复工,时间待定,预计不早于2月24日。

  三、暂停复工

  南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派出的检查组如果发现企业存在疫情防控严重漏洞隐患、未按南朗镇关于企业复工要求执行,或不配合政府检查的,立即暂停企业复工。待企业整改到位后再重新审批复工。

  联系人:简建恒

  联系电话:28191238

  南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0日

THE END

TAG:企业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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