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6日发布《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实施疫情属地防控“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全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目前仍在疫情发生地的人员一律暂缓返回我镇。
二、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我镇的人员,一律到所居住的村(社区)进行登记,并自觉落实居家隔离,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居家隔离人员一律禁止离开房间或接受探访,采取单人单间自我隔离,房间加强通风,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隔离区。
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广大居民发现疫情发生地返镇人员及未执行居家隔离人员,一律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全镇居民必须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
五、各类小区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小区定期开展消毒。
六、落实出租屋管理责任,房东及时向流管办报告疫情发生地返镇租客情况,对刻意隐瞒、迟报、漏报防疫线索,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房东、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责任。
七、所有企业必须采取足够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如有员工从疫情发生地返回,一律向政府报告,并接受隔离观察14天。
八、学校开学时间严格按规定执行,滞留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师生、职工暂缓返校,从湖北返回的师生、职工坚决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各学校务必在开学前做好校内清洁消毒工作。
九、全镇各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等)一律暂停开放大厅和茶市等堂食服务,禁止餐饮单位和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餐饮提供服务。
十、全镇宗教场所、文体场馆、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和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