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全县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县,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加强火车站、公路、水路等出入区域交通关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
三、全县广大群众要按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流动、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随时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习惯。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