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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赤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告(赤峰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4 12: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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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出行管理

  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赤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报备;抵赤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加强来(返)赤人员管控

  (一)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登录“来赤返赤人员登记报备系统(落地登记码附后)”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赤人员,在提前登记、报备的基础上,要“手递手”闭环转运至居住地,纳入社区管理,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对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抵赤后在公路疫情服务站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3天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六)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赤,确需来(返)赤的须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七)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全面取消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应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村嘎查)报备,采用护送引导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阴性立即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核酸检测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八)正处于隔离期限的上述人群,根据本通告调整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后续管理,已过隔离期限的,在满足解除隔离标准的前提下,解除隔离。

  (九)上述风险人群以外的来(返)赤人员(含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公路疫情服务站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一)公路疫情服务站、“一场两站”和公路沿线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

  (二)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文化娱乐、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错峰、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组织有序排队,及时疏导人员,防止扎堆聚集。各类景区、景点、公园、广场要落实限量、预约等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做好无接触购票,实行错峰出行、错峰游览,严防人员聚集。

  (三)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不得常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发现具有前述症状的患者时,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闭环转诊至发热门诊。对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四)药店要逐人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

  四、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测预警

  (一)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公勺公筷等健康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静置区管理”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四)各类风险职业人群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其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作业期间每天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

  六、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加强督查督办,对防疫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逃避查验等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疫情防控“九不准”和本《通告》有关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2022年7月1日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市指挥部:0476—8781382、8301652

  阿鲁科尔沁旗:0476—7235153

  巴林左旗:0476—7861666

  巴林右旗:0476—6216571

  林西县:0476—5355838

  克什克腾旗:0476—5222721

  翁牛特旗:0476—6352391

  喀喇沁旗:0476—3752864

  宁城县:0476—4237980

  敖汉旗:0476—4320059、4330137

  红山区:0476—8353355

  元宝山区:0476—3510822

  松山区:0476—8466846

  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指挥部:0476—5891110

  阿鲁科尔沁旗:0476—7235382

  巴林左旗:0476—7860116

  巴林右旗:0476—6216322

  林西县:0476—5330907

  克什克腾旗:0476—5235221

  翁牛特旗:0476—6360100

  喀喇沁旗:0476—3750375

  宁城县:0476—4237987

  敖汉旗:0476—4330137

  红山区:0476—8869391

  元宝山区:0476—3520030

  松山区:0476—8490106

THE END

TAG:核酸  防控  疫情  人员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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