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六)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7月13日24时起,将城关区雁南街道张苏滩东北片区(1-67单号、2-24双号、151号)、草场街街道香榭丽花园东南区、五泉街道中信倚泉苑小区;安宁区培黎街道甘肃东兴铝业兰州生活小区西区、刘家堡街道海亮壹号3号楼等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城关区嘉峪关路街道东岗家园、五泉街道安澜小区、五泉街道大公大厦、渭源路街道广电小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宝影花园、拱星墩街道林规院家属院、临夏路街道兰东小区、团结新村街道新华印刷厂家属院东南区;安宁区培黎街道国资物业第二佳园、甘肃东兴铝业兰州生活小区东区、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家属院、培黎街道教育局家属院、兴安小区、山坪子小区、兴农公司家属院、城市学院家属院、西北师大北校区家属院、区人防家属院、区建委家属院、农垦楼、银滩路街道石磊庄、孔家崖街道水挂庄、孔家崖街道王家庄、刘家堡街道海亮壹号除3号楼以外其他区域等25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区域要严格落实低风险区各项管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