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解除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我市主城区自7月16日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以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实现了连续3日无新增病例,本轮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7月19日零时起,解除全市主城区临时性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广大市民要珍惜、维护来之不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对尚未解除管控的场所和人员继续落实相关要求。
2.省域外抵返人员要在抵返前2日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抵返佳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严格遵守所在地外返人员管控要求。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全市主城区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瑜珈馆、茶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和集贸市场、早市、夜市有序恢复正常营业。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预约、错时探视。
4.全市主城区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服务。恢复堂食前需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
5.严格管理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类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安全开放。
6.全市主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各级各类学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大中专院校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7.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必须扫码验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消毒、通风、限流、错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防疫规定、拒不配合的坚决予以关停。
8.严格落实28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对“应检未检”、拒不配合的严肃处理,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上岗。
9.广大市民要积极履行疫苗接种义务,主动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疫苗,18岁以上还未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及时接种加强针。
10.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强化自我健康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健康监测,自觉抵制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对不遵守防疫规定,产生防控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